法学院与厦门开元公证处共建“教学实习基地”

撰稿&摄影:法学院 杨伦桂
2018-12-04


 
  近日,在厦门海翼大厦21楼厦门市开元公证处,法学院与该公证处举行共建“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暨授牌仪式。
 
  法学院副院长侯莎与厦门市开元公证处主任林志芳签署了实习协议,共同为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上,林志芳主任首先介绍了厦门市开元公证处。该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同意,由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厦门市司法局直属的公证体制改革试点公证处,是厦门市第二家合作制公证机构,该机构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业务辖区覆盖全市范围。林志芳主任表示,公证处于今年3月23日才正式挂牌执业,处于初创阶段,求贤若渴,与法学院共建实习基地,期望能为学子们提供实习机会,同时也为公证处储备人才。
 
  侯莎副院长也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以及法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举措:讨论课、实践教学周、法律人说高级讲坛等。她表示,与厦门市开元公证处共同建立实习基地是法学院与公证机构合作的首例,这将为学生的实习、就业提供更多途径。
 
  厦门市开元公证处副主任白世宏,周耀东、吴珩佳、刘莹等工作人员,法学院教师陈雪琴、姜宇、杨伦桂等参加了座谈与签约仪式。
 
  经过充分深入的探讨,双方表示未来在毕业生实习、就业,公证处人才招聘、人才培养,法律人说高级讲坛、公证实务课程、公证方面科研课题等领域将展开广泛而深入的合作。
 
  编辑:传媒中心 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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