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第二届“法观天下”活动

撰稿:法学院 唐枫 林茜  
2009-05-14

  5月12日晚,我院法学社主办的第二届“法观天下”活动在公共教学楼一号楼208教室举行,法学院院长李兰英和吴加明老师出席此次活动。

  “法观天下”活动旨在帮助同学将从社会生活中积累的零碎、片面的经验提升到完整、全面的原理性理论,指导同学们用法学原理反观现实。

  本次活动讨论的是贵州习水县多名职工人员嫖宿幼女案。主持人通过视频简要介绍了案件的主要情况,随后同学们针对案例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围绕涉案人员的行为是构成嫖宿幼女罪还是淫奸幼女罪、我国是否应该将卖淫规范化等问题,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分析。李兰英院长和吴加明老师肯定了同学们对案例解析思路和提出的有建树性的想法,对同学们的发言做总结,并结合社会现状提出自己的观点。

  活动结束后,法学院卢治同学说:“这种别开生面的活动让我受益匪浅,多举办这种活动能帮助我以后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参加活动的同学也纷纷向记者坦露,“这样的活动应该多举办,给同学们一个发表自己观点的平台,也能真正让大家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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