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日报]教育部再发文取消“清考”,本地高校早有积极举措

来源:闽南日报 第06版:教育专刊关注  记者 陈晓云
2019-11-01

  很多家长会在高中对孩子说,“坚持下,等你考上大学就轻松了。”而不少大学生上了大学后,放松学习,缺少紧迫感,又有的因谈恋爱,忙着创业等,对学业也没有花太多精力,因为临近毕业可以补考“清考”。因此,“坚决取消本科毕业前补考”消息一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其实,对于取消“清考”,已不是第一次提出。早在2018年9月,教育部就曾针对高校本科教育下发通知,提出坚决取消“清考”制度。在随后的多个文件和会议中,“取消清考”也屡被提及。
 
  2018年8月底出台的《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也要求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各高校要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要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
 
漳州高校已采取积极举措
 
  针对本科的教育质量,记者也对漳州的两所高校进行了了解。
 
  闽南师范大学从2012年就开始取消毕业前补考、“清考”。学校规定:“学生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必修课须重新学习,选修课可重新学习或改选其他课程”。
 
  闽南师大建立了学业预警制度。每学年学院根据学生的学分修读情况,将达到学业危机预警的通知书发给学生及家长;学生本人也可随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学业修读情况,根据系统提示的未获得学分的课程,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在接下去的学期补修或者重新学习。
 
  该校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基准学制内不能毕业的,可以在弹性学制内继续学习(重新学习或补修等),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换发毕业证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也对学生的学业管理进行了规定:学生课程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采用百分制记分的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每学年结束时,各院系应对学生是否达到进入高一年级学习的条件进行审查;其中,未达到进入毕业学年学分要求者,学生所在院系不得为其安排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也对学生进行学期学业预警:一学期缺考或禁考的课程累计达到3门及以上或一学期不合格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或者累计达到8学分及以上,学校将对其进行延长学习年限预警。受到延长学习年限警示的学生在接到《学业警示通知书》后1周内向所在院系提交《学业改进计划书》,各院系应认真审查并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对于多次警示无效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学业的情况,不适合继续学习者,应予劝退。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还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给予相应限制。
 
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
 
  为强化人才培养,闽南师大从优化专业结构入手,印发《闽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优化配置已有专业,合理布局新兴专业,强化优势与特色专业建设,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此外,为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等创新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闽南师大还制定了《闽南师范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以激励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同时,修订了《闽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践成绩考评办法》,在教育实践的考核中增加了研习的要求,以激励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积极思考,提高自身素养。
 
  在创新实践方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也进行了一些规定: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按学校有关规定可以折算为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计入学业成绩,载入学生创新创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