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第三期“学者茶座” 畅谈《民法典》的制度创新与法治意义

撰稿:法学院 侯逸凡  
2020-07-28

  近日,法学院“学者茶座”第三期暨民法典时代下法学与行政管理学新发展系列研讨(一):“民法典的制度创新与法治意义”以钉钉群会议的方式举行。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罗芳主持,法学专业主任姜宇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全体教师参会。
 
  姜宇从发展历程、法治意义、制度创新、思考与总结四个方面,系统全面地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他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法典》意义的理解为切入点,从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三个角度,详细说明了《民法典》的法治意义,并通过不同的案例讲解,阐析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他还谈到了《民法典》的制度创新,并从《民法典》的体例出发,对人格权独立成编等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在介绍《民法典》各编具体创新特点时,姜宇选出具体的亮点例子进行讲解,明确指出了《民法典》的制度创新。他还提出了《民法典》中有待思考的四个问题,并分享了自己对这几个问题的理解。
 
  在交流环节中,陈雪琴、陆斌、王思杰、方芳四位老师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陈雪琴主要谈及了《民法典》与行政法的交融与界限问题。她通过《民法典》与行政法配合保护公民私权、《民法典》对行政法的挑战、民法与行政法的界限三个方面,对《民法典》与行政法的关系进行了解读。她也提出了自己对《民法典》与行政法的界限问题的思考。
 
  陆斌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对《民法典》与行政管理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他提到,《民法典》是划定政府机关公权力边界的法律依据,其对政府机关的某些行政行为直接提出了要求,政府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民法典》上的具体规定进行行政行为。
 
  王思杰以法律史作为出发点,为解读《民法典》提供了新的思路。他谈到,民法典起源于罗马法。近代意义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1804年法国的《拿破仑法典》,我们的法律继承了大陆法系中诸如理性主义的一些特点。他还提到了《民法典》的政治意义,《民法典》在塑造民族认同感与民族共同认知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方芳以《公司法》中瑕疵决议的对外效力为切入点,对民商合一与商法的独立性进行了解读。她提到,从宏观层面上来说,《公司法》的修改与发展趋势应当与《民法典》保持一致;从微观层面上来说,应当注意《公司法》与《民法典》的协调。
 
  在自由与谈环节中,教师杨宇静谈到了《民法典》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条款。杨宇静表示,在生态环境日趋重要的今天,环境保护也有了越来越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条款占3%左右,其基本原则中的绿色原则也体现了国家对当今环境保护的重视。
 
  最后,姜宇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在本次“学者茶座”中,大家畅所欲言,对《民法典》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看法;也希望能多与各位老师进行相关知识的交流,得到更多不一样的经验与启发。
 
  编辑:传媒中心 甘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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