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包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2.音乐学专业招收以钢琴和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和器乐方向的考生,其中,器乐包含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圆号、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定音鼓、马林巴、小军鼓、手风琴、架子鼓、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排鼓、大鼓。舞蹈表演专业招收中国舞(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方向的考生。
3.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相应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以下简称文化分)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分)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若无明确规定则综合分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分=专业分×2.5×0.5+文化分(包含加分项)×0.5。
4.若出现同分情况,嘉庚学院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若无相关规定,如考生出现同分情况,同分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同分排位,则以专业分高者优先;如专业分又相同,原则上依次按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