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中文系王烨教授
“中国文学作品中的爱情一般是同质式的爱情:两个人的社会地位、样貌、喜好等方面都差不多。然而这一现象,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文学作品出现了转变。比如巴金《家》里的觉慧和鸣凤,老舍《骆驼祥子》里的虎妞和祥子。”近日,在经管大楼301教室,厦门大学中文系王烨教授以民国时期的典型爱情案例“黄陆案”为主题,为我校师生作了一场学术讲座。
“黄陆案”是上世纪20年代末期发生在上海的一桩男女“私通”事件,被誉为民国时期上海滩十大传奇案件之一。1927年,出身名门的上海阔小姐黄慧如怀上家中仆人陆根荣的孩子,并和仆人私奔,随后两人被黄家通报缉拿。因为黄家的权势,黄慧如被判无罪,而陆根荣身陷囹圄。黄慧如决心等候陆根荣出狱,表现出对爱情的忠贞,可惜第二年她难产而死。该案经过法庭审理、媒体炒作,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
王烨教授表示,“黄陆案”引起的社会各阶层的舆论和意见,折射出当时社会意识形态的复杂性、保守性。“当时社会正处在新旧观念的交替时期,一方面,自由恋爱观开始抛头露面,黄陆二人的私奔自然被看作自由恋爱的表现;另一方面,人们在渴望建立一个公正客观的现代社会的同时,又不自觉地落入到‘情’、‘礼’、‘法’三者的矛盾中。”
针对“黄陆案”与中国现代文学中的爱情的关联,王烨教授表示:“‘黄陆案’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引起众多中国现代作家的注意和兴趣,使他们由单纯描写‘自由爱情’转向了思考爱情的‘阶级性’、爱情中的‘性’、‘剩女’等问题,表现了社会底层的觉醒。”
王烨教授还详细介绍了“黄陆案”引发中国现代文学作品中的“爱情浪潮”的详细过程:上世纪30年代的中国文学作品开始出现主仆爱情,但观点较为保守,比如巴金《家》里的觉慧和鸣凤。当时,社会的主流思想还是认为社会地位有差别的人不应该存在爱情。上世纪40年代的中国文学作品尝试打破阶级意识,强调社会平等。丁玲的《桑干河上》开始认为,社会地位有差别的人是可以存在爱情。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文学作品中普遍出现了有地位差别的爱情。
最后,王烨教授把“黄陆案”中蕴含的“爱情”意识形态与当下社会中的爱情结合起来,剖析了当下爱情的一些热点问题。
讲座结束后,有些学生意犹未尽。2014级财政金融系学生旦小娜津津有味地表示:“我喜欢民国时期的爱情故事,通过这次讲座,我清楚地了解到‘黄陆案’的来龙去脉。”还有的学生跳出主题,跟王烨教授讨论西方男女平等的问题。
编辑:传媒中心 苏海森